生態環保部就鉛蓄電池生產商集中收集和跨區域轉運制度試點工作方案(簡稱“試點工作方案”)正在準備組織開展征求意見,預計2018年年底前出臺。
未來骨干鉛蓄電池生產企業及回收企業將可申請成為試點單位,利用銷售網絡暫時存放一定數量的廢鉛蓄電池。未破損的廢鉛蓄電池在由收集網點向集中轉運點的運輸過程中,可以不按照危險廢物進行管理。規范的電池企業將可高效開展廢舊鉛酸蓄電池收集、儲存、運輸和處理。
擴展正規回收渠道
據了解,參與試點的單位應當是有一定規模和市場占有率的鉛蓄電池生產企業及其委托的專業回收企業,將在北京、天津、遼寧、山東、海南、寧夏、上海等地開展上述試點工作。
在收集和貯存設施建設環節,試點單位可以依托鉛蓄電池收集網點,包括銷售網點、機動車4S店、維修網點等,收集日常生活中產生的廢鉛蓄電池。同時,試點單位應設立廢鉛蓄電池集中轉運點,將收集的廢鉛蓄電池在集中轉運點集中后,進一步轉移至回收處置單位。
收集網點在收集日常生活中所產生的廢鉛蓄電池時,收集過程可豁免危險廢物管理要求。但收集工業企業產生的廢鉛蓄電池應當具有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此外,鼓勵電池企業利用銷售網絡如門店、倉庫等暫時存放一定數量的廢鉛蓄電池,一定程度可擴展收集廢鉛蓄電池的網絡渠道。
此前,廢鉛蓄電池無論破損與否,都必須按照危險廢物進行管理,增加了運輸環節成本。新的試點放開了未破損廢鉛蓄電池的運輸要求。未破損的廢鉛蓄電池在由收集網點向集中轉運點再向處置單位運輸的過程中,可以使用滿足防風防雨、防滲漏、防遺撒要求得到運輸工具;而破損的廢鉛蓄電池(大多為電池內的酸液被蓄意傾倒),在各個運輸環節必須按照危險廢物進行管理,辦理運行危險廢物轉移聯單等。
同時,試點單位應建立廢鉛蓄電池收集處理數據信息管理系統,在所屬收集網點和集中轉運點配備必要的信息采集重點,如實記錄收集、貯存、轉移、利用處置廢鉛蓄電池的數量、重量、來源、去向等信息。各試點地區還要依托固體廢物信息管理系統,建立廢鉛蓄電池收集處理公共信息服務平臺,對廢鉛蓄電池收集、貯存、轉移、利用、處置情況等進行匯總、統計分析和核查管理。
“在固廢法沒有出臺前,試點工作方案對整個廢鉛蓄電池流通環節做出了一個較切合實際、具備可操作性的規范,將利好正規電池生產企業?!鄙鲜鰴嗤耸勘硎?,試點工作方案鼓勵規范的電池企業高效開展廢舊鉛酸蓄電池收集、儲存、運輸和處理,大量廢舊鉛蓄電池收集轉運將被“激活”,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廢舊鉛酸蓄電池回收市場中的劣幣驅逐良幣。
污染防控形勢嚴峻
“目前進入了電池報廢高峰期,鉛蓄電池年報廢量超過600萬噸?!敝袊猩饘俟I協會鉛鋅分會副理事長馬永剛表示,保守估算,超過60%的廢舊鉛蓄電池流入非正規渠道。
中國環境科學研究院環境安全中心研究員王紅梅表示,小商販大量將廢鉛酸蓄電池從廣大消費者手中回購,傾倒電池內的酸液后賣給小作坊加工廠。而以此種渠道回收的廢舊鉛酸蓄電池量約占產生總量的80%。正規拆解企業是在全封閉環境下,運用自動化機械設備,對廢舊鉛蓄電池進行破碎、分選、轉化。每噸再生鉛需納稅2000多元,環保成本近千元。
馬永剛稱,廢舊鉛蓄電池回收價格約為8000-9000元/噸,冶煉出售的純鉛價格為1.8萬元-2萬元/噸。在每噸廢舊鉛蓄電池中,鉛金屬占比約為63%且可回收。非法拆解點不顧及環保、稅收等因素,每出售一噸鉛錠獲利空間高達2000多元。由于存在無序回收方式,廢鉛酸蓄電池回收市場存在惡意競爭,合法的再生企業生存空間變得越發狹小,而鉛在回收環節的污染防控形勢越來越嚴峻。
業內人士告訴記者,目前鉛蓄電池回收在政策層面并無強制措施,發改委牽頭起草的鉛蓄電池回收管理辦法正在醞釀之中。
王紅梅建議,應從國家層面統一編碼規范,建立全生命周期的可追溯系統,有效監管廢鉛蓄電池的完整性,推進生產者責任和延伸制實施。同時,利用物聯網技術對鉛酸蓄電池進行物流管理,通過二維碼技術對電池統一身份標識;結合移動互聯技術實施采集操作數據,通過建立生產商、銷售商、消費者與再生企業之間的物料流向信息,真正實現生產者責任制延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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